9月6日丨國中水務(600187.SH) +0.050 (+1.250%) 公佈,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黑龍江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經查明,國中水務涉嫌違法的事實如下:
一、國中水務未按規定披露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佔用
2018年至2020年期間,國中水務通過與第三方聯合成立私募股權基金、購買商業承兌匯票進行理財、購買資產管理計劃、與關聯方聯合成立企業等方式向關聯方鵬欣集團、鵬欣建安、春冠物資、宜睿國際、鵬欣房地產提供資金,構成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佔用。其中,2018年資金佔用發生額11.5億元(佔2017年末經審計的淨資產31.45%),期末餘額4億元(佔2017年末經審計的淨資產10.94%);2019年資金佔用發生額13.6億元(佔2018年末經審計的淨資產38.88%),期末餘額7.6億元(佔2018年末經審計的淨資產21.72%);2020年資金佔用發生額2億元(佔2019年末經審計的淨資產5.79%),期末餘額7.93億元(佔2019年末經審計的淨資產22.97%)。國中水務既未及時披露,也未按照《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2號——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證監會公告〔2017〕17號)第三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在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年度報告中披露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佔用情況,導致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年度報告存在重大遺漏。截至2023年4月,被關聯方佔用的資金及利息已全部歸還。
二、國中水務未及時披露重大投資事項
國中水務於2021年12月24日與上海文盛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文盛)簽訂《項目合作協議》,擬成立合資公司共同收購山東泉林集團有限公司破產重整標的資產。其中,上海文盛出資11.4億元持有合資公司60%的股權,國中水務出資7.6億元持有合資公司40%的股權。國中水務於2021年12月27日向上海文盛支付1.5億元履約保證金。上述事項未經董事會審議,未及時在臨時公告披露,遲至2022年5月18日在《關於對2021年年度報告的信息披露監管工作函的回覆公告》(臨2022-035)才予以披露。上述違法事實,有國中水務相關公告、財務報告、工商資料、財務資料、合同文件、銀行流水、相關單位提供的資料和情況説明、相關人員詢問筆錄等證據證明。
綜合上述二項,我局擬決定:(1)責令黑龍江國中水務股份有限公司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800萬元的罰款;(2)對上海鵬欣(集團)有限公司給予警告,並處以500萬元的罰款;(3)對丁宏偉給予警告,並處以250萬元的罰款;(4)對尹峻、姜雷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200萬元的罰款;(5)對莊建龍給予警告,並處以175萬元的罰款;(6)對章韜給予警告,並處以150萬元的罰款;(7)對張彥給予警告,並處以100萬元的罰款。
(A股報價延遲最少十五分鐘。)新聞來源 (不包括新聞圖片): 格隆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