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丨禾丰股份(603609.SH) +0.350 (+4.828%) 公布,为推动公司白羽肉鸡事业发展,进一步整合肉禽产业股权,公司拟以自有及自筹(如需)资金向金天明、马力、金鑫3名自然人购买其持有的鞍山市九股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鞍山丰盛食品有限公司、台安县九股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台安丰九牧业有限公司、葫芦岛九股河食品有限公司、葫芦岛九股河饲料有限公司、葫芦岛九股河牧业有限公司、锦州九丰食品有限公司、锦州鑫丰食品有限公司、凌海市九股河饲料有限责任公司、辽宁裕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鞍山安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鞍山九股河纸业包装有限公司13家公司部分股权,公司与交易对手方签订《关于鞍山市九股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等十三家公司的股权转让合同》,本次交易的基础对价合计为35,398.30万元,并根据2025至2029年度目标公司的盈利情况设置了交易对价调整机制:
在上述股权转让价款基础上,在满足如下条件时,受让方将向出让方支付一笔股权转让附加价款。股权转让附加价款的金额=本次收购股权对应的各目标公司未来五年累计净利润×出让方在本合同中转让的该目标公司股权比例。目标公司为多家公司的,股权转让附加价款为各目标公司按照前述公式计算所得结果之和,即合并计算总金额为最终股权转让附加价款,不按照单独一家企业计算和支付股权转让附加价款。如果各目标公司5年累计净利润有盈有亏,亏损企业计算时净利润为负数,则各目标公司所得结果加总计算时,如果所有目标公司加总计算结果大于零,则受让方应于2030年4月30日前按照该加总计算结果金额支付该股权转让附加价款;如果所有目标公司加总计算结果小于零,则受让方无需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本次收购完成后,上述13家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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