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上峰水泥公告,公司于2025年2月1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证券投资计划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度证券投资期限即将届满到期,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继续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含11亿元)进行适度证券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