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丨*ST工智(000584.SZ) 0.000 (0.000%) 公布,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召开了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人民调解协议书>及<备忘录>等的议案》,本次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在海宁市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原告吴淳女士愿意与海宁哈工我耀、浙江哈工达成调解,因哈工智能、海宁哈工我耀欠付原告吴淳女士债务金额为人民币156,600,698.84元,海宁哈工我耀将持有的100%的浙江哈工股权用于向原告吴淳女士清偿前述债务。原告吴淳女士可与被告签署《人民调解协议书》及《调解笔录》,要求自《人民调解协议书》签订之日起十日内浙江哈工将海宁哈工我耀持有的100%的浙江哈工股权变更登记至吴淳女士名下,海宁哈工我耀协助办理。同时,在公司的要求下,各方拟签署《备忘录》。
按照《执行和解协议》、《诉讼和解协议》的约定,若100%的浙江哈工股权未能变更至吴淳女士名下,则海宁市译联机器人制造有限公司有权要求哈工智能、海宁哈工我耀继续按照(2023)浙0481诉前调确2539号民事裁定书内容清偿债务,并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哈工智能、海宁哈工我耀;海宁市泛半导体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有权要求哈工智能、海宁哈工我耀按照(2023)浙0481民初4148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债务予以履行,并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哈工智能、海宁哈工我耀。同时,吴淳女士也有权就相应债权向哈工智能主张。
上市公司及吴淳女士已以2023年9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4年4月30日、2024年5月31日为基准日基于股权价值的公允性分别对浙江哈工及其全资子公司浙江瑞弗机电有限公司进行了评估、审计。公司聘请审计评估机构对浙江哈工100%的股权价值重新进行评估,以确保上市公司的利益不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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