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国泰君安与海通吸收合并后续事宜继续。富国基金、海富通基金公告称,经证监会于1月17日出具批复核准国泰君安吸收合并海通证券。自此次吸收合并交割日(3月14日)起,合并后的国泰君安承继及承接海通证券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资质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海通证券所持富国基金、海富通股权亦归属于合并后的国泰君安,即核准国泰君安成为富国基金、海富通基金的主要股东,对国泰君安依法承接富国基金1.44亿元出资(占注册资本比例27.78%)、承接海富通1.53亿元出资(占注册资本比例 51%),均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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