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港通讯> 中国国家卫健委、商务部等四部门联合发文,允许在北京、天津、上海、南京、苏州、福州、广州、深圳和海南全岛设立外商独资医院,推动医疗领域有序扩大开放,引进国际高水平医疗资源,以丰富国内医疗服务供给,优化营商环境。
《新华社》受权发布「独资医院领域扩大开放试点工作方案」称,投资主体要求能够提供国际先进的医院管理理念、管理模式和服务模式;能够提供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医学技术和设备;可以补充或改善当地在医疗服务能力、医疗技术和医疗设施方面的不足,拓展多元化服务供给格局。
央视新闻引述相关部门解读称:「外商投资企业和外籍人员较为集中、国际航线密集,有助於试点深入推进」。
同时,9个试点省市占中国实际使用外资总额的45%以上,是吸引外商投资较多的区域,有利於吸引外商独资医院落地。外商投资企业和外籍人员较为集中、国际航线密集,有助於试点深入推进。 (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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